艺术学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6-08-30浏览次数:16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要求,不断提升学部中心组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部事业发展中心任务,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学部党政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为实现学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二、学习组织

1.学部党委中心组学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全面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

2.学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学部党委领导班子和学部党委委员组成,中心组组长由学部党委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中心组副组长由兼任纪检委员的党委副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督导、检查工作。中心组秘书由学部党政办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学习组织、资料筹备、会议记录、台账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学习内容

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精心研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等经典著作。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系统、全面地学习党章党规。

5.高等教育法规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深入学习《高等教育法》《江苏师范大学章程》等法律法规。

6.中央、省委和校党委关于以文化人、以美育人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

四、学习时间和形式

1.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遇重要内容须及时学习传达的,另做专题安排。全年集体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交流研讨不少于6次,现场研学不少于1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1次。倡导利用网络、视频、新媒体等载体开展学习交流,不断创新学习形式。

2.集体学习。集体学习研讨是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集体学习要精心设计学习专题,认真选聘主讲人,合理安排重点发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

3.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方式,是集体学习研讨的基础。中心组要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全年学习计划安排,对中心组成员的个人自学提出明确要求,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4.专题报告。专题报告是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的有益补充,是中心组学习的重要载体。要适时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就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内容开设专题报告。

5.实践调研。实践调研是深化理论学习、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途径。中心组成员应根据重大学习专题或分管工作,深入基层或外出考察,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撰写 1—2 篇调研报告,并适时组织集体学习交流。

五、学习要求与考核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问题导向,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

2.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核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应向组长请假,并主动补课。

3.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集中学习出勤情况,参加交流讨论情况,个人学习笔记、学习论文、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完成情况等。

六、附则

1.本实制度由艺术学部党委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艺术学部委员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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